一是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精神,及时召开市经委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动员会。强调开展此次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的需要,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是创新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各处室各单位领导一定要提高认识,确保活动顺利推进。二是成立机构。成立了市经委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经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委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负责人担任。三是组织实施。印发了市经委《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整个活动从2008年2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开展,围绕四项目标进行,抓住五项内容落实。并做到“规定动作”不能少、必建制度不能缺、相关资料不能漏,做到活动有组织,开展有方案,阶段有小结,工作有创新,情况有反映,建设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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