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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经贸委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经贸[2007]78号
发布日期:2007-3-21 作者:纪检监察室
各行业办、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合肥市经贸委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七年三月十日 


          

                        合肥市经贸委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我系统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根据《合肥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意见》(合办[2007]13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的迫切需要,是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扎实做好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坚决防止走过场,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度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和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范围、原则和要求
    (一)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工作范围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机关各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二)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总的要求是:凡可以撤销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凡可以合并的项目,要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要说明具体理由。
    撤销以下三类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
    清理工作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不得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发文之日起要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需逐级报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核的不得举办任何类似活动。 
    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市经贸委成立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  言
    成员:单传清、李龙坤、刘  干、郑忠贤、汪晓建、杨新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
    举报监督电话:3538598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清理工作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按照市政府和市纪委的部署,结合我系统实际,我系统的清理工作从2007年3月开始,2007年5月中旬以前基本完成清理任务。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3月10日前)。各行业办和直属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制定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对清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作出具体安排。
    (二)自查自纠和上报阶段(2007年3月11日-20日)。各行业办和直属事业单位及机关各部门要按照清理工作的政策界限,全面收集本级、本单位、本部门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对所主办或合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名称、依据、周期、是否收费等逐一登记、逐项核对,提出撤销、合并、保留的意见。对照文件要求,属于撤销范围的项目,坚决予以撤销;确需保留的,要提出法律、法规依据或主要理由。对清理出来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处理意见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于2007年3月20日前上报市经贸委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中确需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附有关依据、理由材料。对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先由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再报送市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凡未按规定及时申报保留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销。
    (三)审核阶段(2007年3月21日-4月5日)。市经贸委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行业办(行业协会)、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报送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及清理意见进行审核后报市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再审核,提出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保留、合并、撤销的意见。
    (四)公示阶段(2007年4月6日-30日)。对列入全市统一清理范围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保留、合并、撤销的意见,逐级审核后,清理意见在全市公开征求意见。
    (五)建章立制阶段(2007年5月上旬)。各行业办(行业协会)、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本级、本单位、本部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格项目报批程序,严格专项经费开支。
    各行业办、直属事业单位于5月10日前,向市经贸委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清理工作总结。
    五、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
    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充分表明市委、市政府改进机关作风、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优化发展环境的坚定决心。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切实做好清理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单位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清理工作。市经贸委和市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要对涉及企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对所联系行业协会和事业单位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组织开展清理。各级、各单位也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严格落实政策。要注意总结推广清理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及时了解掌握清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对策措施。按照政策要求抓紧抓好清理工作,自觉纠正存在的问题,务求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各级、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不认真自查自纠,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纪律处分,并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有关负责同志的责任。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公开曝光。市经贸委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级、各单位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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