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委员会设1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文秘、机要、档案、财务、接待、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和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委机关应急机制的建立、协调、督办;负责会议组织和综合性文稿、报告、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的牵头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编辑、报送等工作;牵头办理有关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委机关内部日常管理及委直属单位的年度审计工作。 (二)经济运行办公室(合肥市工业经济信息化中心) 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建立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与预警、预测机制,及时把握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的政策性问题和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建议;组织编制下达全市工业企业年度经济运行调控方案;组织实施工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负责指导全市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协调军工科研生产和军转民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经济信息化网络建设及工业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等工作;负责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工作;指导联系全市包装行业及其协会工作。 (三)合肥市工业投资与规划办公室(技术进步与装备处) 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的布局、城市工业综合发展方案、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和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规划;定期公布工业领域投资导向目录,指导工业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投向;建立完善技术改造项目库,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项目备案制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指导实施;对上市企业的资金投向进行监督;对财政债券支持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产品配套改造工作;负责全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监管和督查;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等的实施;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建设及产学研联合;指导电子信息技术在企业的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企业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的研制工作;指导联系全市设备和工艺专业化及其协会工作。 (四)合肥市企业改革管理办公室(企业处) 指导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企业股份制改造有关意见;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推动企业管理创新,总结推广企业管理经验,规范企业各项基础性管理;指导企业内部运行机制的转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工业企业上市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结构监管,协调全市工业企业拟上市公司的推荐、培育和审核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做好富余人员的安置、分流工作;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问题;负责减轻企业负担的协调工作;指导联系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作。 (五)合肥市能源管理办公室(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 负责能源的综合管理、协调工作;研究提出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环保、新能源的政策、法规;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的发展;指导和推动以节能减排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新品种、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指导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组织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对电力工业(含水电)、石油、天然气实施行业的管理和监督;培育和监管电力能源市场,协调解决能源生产和市场供需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电力资源配置和农电管理工作;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参与电力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电网建设规划工作。 (六)法规与产业政策处 负责宏观经济运行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工作思路和建议;牵头组织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综合性经济法规和行业法规的起草和协调;承担委机关依法行政管理、综合考评和日常事务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负责工业志史编篡工作;指导联系有关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七)综合运输协调处(合肥市交通邮电管理办公室) 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涉及交通、邮电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推动联合运输,研究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工作;做好市内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集装箱、管理运输的衔接和协调工作;指导市内铁路道口管理、专用线(专用码头)共用等工作;负责全市铁路无人监护道口的监护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全市春运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处理运输市场管理和交通安全的重大问题;协调外贸货运工作;负责全市船舶行业的管理工作。 (八)生产服务业处 研究制定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研究和指导工业流通体制改革;负责组织全市工业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研究全市工业产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的指导意见;指导工业品开拓城乡市场及国际市场;负责组织全市企业工业产品的对外推介、展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外资企业进行年检,协调解决工业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有关问题;会同金融等部门组织全市工业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为企业直接融资做好服务工作;负责全市煤炭经营资格的准入、年检工作。 (九)安全生产处 指导协调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参与工业企业有关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监督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系统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企业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有关工业企业及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许可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企业新建、改扩建。 (十)轻工纺织处 负责全市轻工纺织企业的行业管理;组织拟定全市轻工纺织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调控轻工纺织行业的生产经营方向和投资方向,促进行业结构调整;负责轻工纺织行业生产、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负责轻工纺织行业的统计、报表、信息工作;引导和组织轻工纺织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参与审核、申报家电工业合资项目;指导全市轻工纺织工业产业布局,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全市家电产业发展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协调产业的地区配套和产业链构建;协助做好涉及轻工纺织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 (十一)机械电子处(合肥市汽车与工程机械产业发展办公室) 负责全市机械电子企业的行业管理;组织拟定全市机械电子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调控机械电子行业的生产经营方向和投资方向,指导行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负责机械电子行业生产、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负责机械电子行业的统计、报表、信息工作;负责全市汽车、汽车零部件目录管理和产品认证工作;引导和组织汽车、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参与审核、申报汽车、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工业合资项目;指导全市机械电子工业产业布局,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全市汽车、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协调产业的地区配套和产业链构建;协助做好涉及机械电子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 (十二)化工医药处 负责全市化工医药企业的行业管理;组织拟定全市化工医药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调控化工医药行业的生产经营方向和投资方向,促进行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化工医药行业生产、建设、化工企业搬迁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负责化工医药行业的统计、报表、信息工作;负责灾情、疫情药品器械的紧急调度;负责农药行业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引导和组织化工及橡胶轮胎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参与审核、申报化工及橡胶轮胎工业合资项目;指导全市化工医药工业产业布局,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全市化工及橡胶轮胎产业发展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协调产业的地区配套和产业链构建;负责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做好涉及化工医药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 (十三)建材冶金处 负责全市建材冶金企业的行业管理;组织拟定全市建材冶金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调控建材冶金行业的生产经营方向和投资方向,促进行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建材冶金行业生产、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负责建材冶金行业的统计、报表、信息工作;引导和组织建材冶金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参与审核、申报工业合资项目;指导全市建材冶金工业产业布局,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全市建材冶金产业发展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协调产业的地区配套和产业链构建;协助做好涉及建材冶金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 (十四)人事教育处(合肥市企业职工培训办公室) 负责委管领导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干部的调配、考核、交流、培训和任免工作;负责军转干部、退伍战士安置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外事、统战、侨务、对台事务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编制管理;研究拟定全市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委机关对外宣传及工业经济宣传工作;指导工业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和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十五)信访处 负责工业企业的信访维稳工作,掌握信访维稳工作动态,建立信访维稳工作网络体系;受理涉及经委系统的来信、来访;牵头办理上级领导机关、市信访维稳部门转办的有关信访维稳案件;组织、协调、处理工业企业维稳和重要信访问题;负责预警、排查、处置工业企业突发性信访维稳事件,及时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综合研究分析企业信访维稳工作现状和趋势,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 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组织及群团机构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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