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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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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9-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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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初审 二、实施主体 合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三、许可依据 1、国务院307号令 2、皖政办[2006]30号文(下放受理)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注册资金需200万元以上; 3、营业场地不少于15000平方米; 4、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5、符合环境保护标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3套,由市经贸委窗口统一受理; 2、窗口调查了解项目的有关情况,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提出是否可行的意见或办理初审文件; 3、委分管领导签发上报。 六、承办时限:1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免费 八、网址: 中 心:WWW.HFXZZX.GOV.CN 经贸委:HFJMW.HEF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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