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5年度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1、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仅报此表) 2、企业技术中心2004年度工作总结 3、证明材料和要求的相关表格 4、企业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及企业财务报表的复印件(2004年度) 二、申报第十四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材料 1、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2、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规划 3、证明材料和要求的相关表格 4、企业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及企业财务报表的复印件(2002-2004年度) 三、企业填报资料的具体要求 (一)定量数据 见"皖经贸技术[2003]231号"文件中的"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统计年度为2004年,T-1年指2003年。 (二)定性材料 定性材料主要是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要求技术中心在年度工作总结中对下面的九个问题进行总结,提供技术中心组织机构图等必要的信息。 申报第十二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还需提交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和技术中心发展规划(如果保密,则至少要提供封面和目录),以及与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有关的制度文本。(见附件1)
(三)证明材料及格式要求:((见附件2) (四)企业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及企业财务报表的复印件 1、企业科技活动统计报表,指统计局制发的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L107-1表)、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L107-2表)和大中型工业企业办科技机构一览表(L107-3表); 2、企业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企业技术中心材料,须按目录、工作总结(或规划)、评价表、附表及证明材料、L107表和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报送所在市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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