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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服务合肥“工业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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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4-14 作者:宣传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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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合肥跨越式、超常规发展,使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工业立市”,我市决定不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和加大安全监管力量,并于日前要求全市每个乡镇(街道)聘用3名安全生产监管协理员,市安监局聘用20名安全生产监管协理员。 安全生产监管协理员主要履行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知识;协助安全监管部门做好事前预防和隐患整改的监督工作,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适时监控;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有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负责协助建立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的信息库,做好本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的统计工作;及时完成街道(乡镇)和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按时参加安监局召开的相关会议、培训和其他活动等职责。 安全生产监管协理员的综合管理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聘用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所需的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提供,市安监局聘用人员由市财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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