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本委文件 |
| |
合经贸安[2006]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贸系统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06-2-15 作者:安全生产处
|
各行业办、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经贸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贸系统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实现企业的本质安全,顺利完成经贸系统2006年安全生产“管理科学、责任明确、事故率低”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现就如何进一步做好2006年经贸系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真正实现“安全第一”。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放松安全生产工作。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强化“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信念,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逐步健全“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格局。 二、落实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是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基本要求。因此,在新的一年里,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本着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完善考核机制。 三、建立安全经费提取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投入。 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徽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标准提取安全费用,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化工企业要在专项经费用足用好的前提下,对内作进一步的挖潜,对外争取更多的支持,用于重大隐患的整改和安全项目建设,以确保企业生产的安全。 四、加强督促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精心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检查的方式上进一步创新,采用专家参与、明察暗访等方式,确保检查的效果。对查出的隐患要狠抓整改,责任到人,最大限度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大出租厂房、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将闲置厂房及工程项目出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经审查后可以出租和发包的,必须签定专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以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 五、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对重大危险源,各企业应加强监管,努力提高设备本质安全,运用先进的监控、报警等先进技术,确保万无一失。同时及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先进、实用的抢险器材,定期组织演练,提高抢险技术水平。
六、积极推进机械行业、化工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 根据省、市安管部门的要求,2006年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在机械行业、化工企业中选择1-2家作为试点。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夯实基础工作,提升设备本质安全化,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七、创新宣教模式,提高安全意识。 要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主管部门要突出重点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及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并形成制度。通过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知识,使广大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高危行业领导带班制度。 化工、冶金等高危企业应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工作,副总以上管理人员要轮流值班,尤其要加强夜间、节假日带班。以便准确了解生产运营状况,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出准确迅速处理,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中,确保安全。 九、 健全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管理渠道畅通。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高素质安全管理人员,1000人以上的单位至少配备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1000人以下的单位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逐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待遇,为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创造条件。各行办、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以提高经贸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运行效率。 十、严格事故查处,全面掌握系统安全动态。 各企、事业单位,发生重伤以上(包括职业中毒)及火灾等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经贸委安全处及有关部门,并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做好事故处理。各行办及直属企业事业单位每月的6号前要将上月安全生产月报表报至市经贸委安全处,半年要对系统内企业安全现状进行全面分析,并于7月10日前报至市经贸委安全处,全年要有全面的安全工作总结。为全面掌握全系统的安全状况,进一步做好全系统的安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二○○六年元月四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