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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合格证使用及生产一致性管理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合经贸运行〔2006〕2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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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11-1 作者:经济运行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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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车辆生产企业: 根据省经委皖经产业函〔2006〕563号《关于对全省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合格证使用及生产一致性管理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的精神,我市将对全市车辆生产企业进行调查,此次调查范围是: 1、全省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车辆生产企业; 2、未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生产企业。 请各相关企业根据省经委文件的调查内容要求进行自查,并将书面材料及附表一式二份于11月10日前报我委经济运行综合办,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彭陶、曾钰 联系电话:3538560、3538561 E-mail:ptzhyx@126.com 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B座1512室经济运行综合办(可乘坐166、129、18路车到政务中心)。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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