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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经贸安[2005]1号 关于扎实做好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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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11-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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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办、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创经贸系统安全生产的新局面,新的一年里既要在深化整治,完善体制,强化主体,夯实基础等方面花大功夫,下大力气,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同时也要树立科学的安全生产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和监控体系建设,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本质安全的提升。为经贸系统2005年安全生产“管理科学、责任明确、事故率低”的总体目标顺利实现作出积极的努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不放松。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不放松安全生产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强化“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信念,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打造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强化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企业是责任主体。各企事业单位都要树立科学的安全观,居安思危。消除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主体不明确,工作机制不适应,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设施缺乏等不利于企业生产安全的弊端。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工作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更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且要在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真正发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积极效应。 三、建立安全经费提取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投入。 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徽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合安监管[2004]77号),按照规定的标准提取安全费用,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化工系统要在专项经费用足用好的前提下,对内作进一步的挖潜,对外争取更多的支持,用于重大隐患的整改和监控体系的建设,以确保企业生产的安全。为合肥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积极的贡献。 四、苦练内功,促进企业本质安全的提升。 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一些系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真正建立企业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积极主动的开展企业安全评价工作,把握工作的主动性,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针对性,遏制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本质安全的全面提升。 五、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要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同时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用事故案例等血的教训警示人们,使广大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形成人人是安全宣传员、监督员、维护员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经贸系统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全面提升。 六、健全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管理渠道畅通。 为进一步加强经贸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自2005年元月份起,各行办、各直属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有困难的,要指定相关处室负责安全工作,同时必须配备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安全工作。各行办、各企事业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以提高经贸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运行效率。 七、加强汇报制度,全面掌握系统安全动态。 各企、事业单位,发生重伤以上及火灾等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经贸委安全处及有关部门。并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做好事故处理。各行办及直属企业事业单位每月的6号前要将安全生产月报表报至市经贸委安全处,半年要对系统式企业安全现状进行全面分析,并于7月10日前报至市经贸委安全处,全年要有全面的安全工作总结。为全面掌握全系统的安全状况,进一步做好全系统的安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合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五年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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